《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近日發布,意見明確提出加強電磁輻射污染防治?!度珖嗣翊泶髸h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關于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中明確“制定電磁輻射污染防治法確有必要,建議加強論證起草工作,條件成熟時列入立法規劃、年度立法工作計劃”。至此,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立法研究工作進入全新的階段。
在此形勢下,生態環境部輻射源安全監管司于2021年11月19日再次召開立法工作座談會,會議邀請了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無線電臺管理局、中國科學院國家空間科學中心、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衛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運載火箭研究院、中國電子工程設計院、中國航空規劃設計研究總院、核工業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等單位的代表,核三司劉怡剛副司長出席會議,電磁礦冶處呂浩副處長主持,中心電磁輻射部作為編制單位參加會議并做相關情況匯報。
劉怡剛指出,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立法應解決社會發展、行業發展中的痛點問題,需要各部門通力合作,希望大家暢所欲言,知無不言言無不盡,從行政管理、技術研究等多個方面提出立法建議。
與會單位代表均對立法工作表示積極支持,同時介紹了海事雷達、廣播臺站、科研雷達、通訊基站、衛星地球上行站等發射設施的建設和使用情況,分別從建設單位和環評單位角度提出了電磁輻射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建議,以及對立法工作的建議。海事局的代表提出應關注船舶雷達靠岸情況下電磁輻射污染;無線電管理局的代表提出發射設施應加強源頭管控,合理規劃布局,加強規劃控制區的管控要求;中國鐵塔的代表提出應加強基礎研究,突出預防原則,降低公眾曝露。
此次座談會達到了預期效果,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將繼續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廣泛聽取行業相關部門意見及建議,總結國內的監管實踐與不足,深入細致、全面扎實地開展立法工作,為電磁輻射污染防治立法納入人大立法規劃積極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