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核一司工作單的要求,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放污法)實施情況進行有效評估,10月12日-15日,中心周啟甫副主任帶隊赴西南地區開展放污法實施情況調研。中心相關同志參與了調研活動。
調研組在西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的陪同下,先后赴四川省廣元市中核四川環保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核動力研究設計院開展調研,了解了兩家單位對放污法基本制度的實施情況。雙方還就兩家單位在實際工作中實施放污法所存在的困難以及放污法的相關條款進行了探討與交流。
隨后,調研組與西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和四川省生態環境廳進行座談,聽取了其負責監督的五省中與放污法相關內容的介紹,雙方就核技術利用廢物庫、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放污法與核安全法的界限等內容展開交流。
此次實地調研,較為全面地了解了西南地區核與輻射的現狀,以及放污法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聽取了地方的工作思路和建議,為放污法實施情況的評估收集了有效的信息,為后續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基礎。